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2022,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市社)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步。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述法。2022年度,市社党委利用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法律法规5次,研究审议修订市社内部管理制度、办法等10余部,传达违法违规警示教育案例3次,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12次。同时,市社党委牵头拟定了《市供销总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市社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讲述法治知识。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2022年度述法工作,市社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发挥表率,带头述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补齐法治短板。市社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2022年市社机关内部机构改革调整,专门成立政策法务处,全权负责系统法律工作,承担政策文件合规合法性审查,指导系统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效强化了市社法治工作的组织开展。与此同时,市社党委积极对接市委党校、高等院校等单位,通过调任等方式,选拔专业人才到市社政策法务处任职,补齐法治建设工作的人才短板。

是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方式推动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邀请市委党校张红侠副教授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并列入市社干部日常学习计划;在市社系统广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与“三农”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及时做好市社官网普法园地栏目相关法律更新向各区社、直属企业、代管单位、机关处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宪法周活动的通知》积极部署市社系统宪法周主题活动;组织收听收看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组织开展线下法律知识测试,有效增强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四是统筹谋划市社系统风控一体化体系建设,提高市社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市社系统高质量发展,市社党委根据供销系统特点,结合改革发展实际,积极谋划建设风控一体化体系。截止2022年底,已经出台《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集团)重大法律纠纷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集团)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集团)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暂行管理办法》等5部管理制度,在重大法律纠纷、外聘律师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市社依法科学决策、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提供坚实法律保障,有效提升了市社依法治理的效能。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基层领导班子和基层党员干部中,仍存在“用法”方面能力不足问题。

二是规范性文件备案与合规合法性审查意识不强。各处室制定相关文件,往往征求意见之后就印发,缺乏合规合法性审查方面的意识和自觉。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不够新颖。在宣传形式上仍习惯用传达文件等方式,创新招法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将法治建设与市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动市社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市社风控一体化体系,完善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依法深化改革,依法完善管理,依法维护权益。

三是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拓展宣传平台,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专题法律讲解工作,强化法治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社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