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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处) 1.负责市社机关、直属企业、代管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市社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建立落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负责基层党组织的设立、管理、变更、撤销。负责组织指导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负责指导直属企业、代管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2.负责市社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市商务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市社党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委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按时上报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筹划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推动、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负责直属企业、代管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推动。 3.负责组织实施市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直属企业、代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负责中央、市委和市社党委重大专题教育或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社党建工作综合性文稿和讲话的起草工作。 4.负责市社机关、直属企业、代管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党内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组织指导党组织党员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党纪处分和帮扶教育工作。做好党内数据库维护和统计工作。负责“学习强国”APP组织管理和督促使用。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和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监督问责。制定政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对政治生态情况开展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6.负责市社机关、直属企业、代管单位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7.做好统战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党的统战政策在市社机关、直属企业、代管单位的落实。 8.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宣传工作。 9.负责帮扶薄弱村工作。 10.负责市社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指导直属企业、代管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11.承担市社机关纪委工作。 12.承担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 13.负责本处室的各类文件收发、登记、流转、归档和印章管理工作。 14.承办市社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